宽甸县中医院 疫情防控期间就诊公告
05-01
尊敬的广大市民:
根据丹东市疫情防控及宽甸县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保证医院日常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就诊患者安全,现就我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要求公告如下,望广大市民周知。
门 诊 部
1、我院门诊部暂时停诊部分科室:五官科门诊、皮肤科门诊、妇科门诊、骨科门诊、体检科及胃镜室。疫苗接种点暂时关闭,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2、来院就诊患者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过预检分诊进入门诊诊室。急危重症患者走急诊绿色通道。
3、慢病患者需要开药,请挂相应的专科门诊号,到相应的专科门诊科室就诊。
4、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需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进行“卡码”双检和体温测量,逐一填写《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并签字确认。
5、门诊所有患者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实名挂号,实名就医,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6、请来诊患者按照医院张贴的两米线控制好距离,听从医务人员安排。
7、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返宽人员、隔离点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及有发热等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联系电话:0415—3222120
住 院 部
1、需要住院的病人办理住院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危急重症患者走急诊绿色通道。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留陪护家属,如确需陪护者,陪护家属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卡码”双检和体温测量,填写《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后进入病区,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证,方能进行陪护。患者住院期间禁止更换陪护,陪护不得离开病区。陪护期间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疫情期间禁止探视。
3、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及所有的域外返宽人员,禁止陪护。
4、住院部各病区患者及陪护实施静态管理,不允许离开病区,实施订餐制。
5、诊疗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宽甸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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